各产煤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,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,有关煤矿企业,有关科研院所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,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,提升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精准化、智能化水平,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,保障职工生命安全,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《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建议,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,并填写回函意见表,于2020年5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。
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录国家煤矿安监局网站(网址:www.chinacoal-safety.gov.cn),在“征求意见”栏目下载。
联 系 人:徐杨
电话:010-64463258、64464154(传真)
邮箱:xuy@chinasafety.gov.cn
2.回函意见表
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
2020年5月6 日
来源:国家煤矿安监局http://www.chinacoal-safety.gov.cn/zfxxgk/fdzdgknr/zqyj_01/202005/t20200508_352176.shtml